一、依照国家有关法令、法规,遵守学院有关规定,负责对学院审计处工作的领导、组织与协调。
二、负责学院内部审计工作体系的建立,并明确其职责与权限;
三、负责学院内部审计工作有关制度的健全并监督其执行;
四、负责学院内部审计人员的选用、管理、业务指导及培训;
五、审议审计项目计划,并督促检查计划完成情况;
六、审定审计人员提交的审计报告、审计意见;
七、监督检查学院各单位对审计报告、审计意见的整改情况;
八、负责对学院重大经济活动审计工作的领导与组织;
九、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;
十、主持审计处日常管理工作,及时向主管院领导汇报审计工作情况,协调好与学院有关职能部门的分工协作关系。
十一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